索引号:shuiwj/1565663670216 | 体裁分类:行政监管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
发文日期: 2019-08-06 | 发布机构:水务局 | 文号:宣水字〔2019〕69号 |
张家口市宣化区水务局
关于2019年房地产、新能源发电企业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报
根据省、市相关部门的工作部署和我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的要求,宣化区水务局于2019年7月18—30日,在水务局执法人员中,随机抽取章东升、赵崇东、翟翌、张建军共四名执法人员,对全区2家房地产企业、12家新能源发电类企业,随机抽取了荣盛京宣张家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家口普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电投宣化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宣化县旷达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共四家单位,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依法依规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通报并提出改进要求,下一步继续跟踪落实。现将抽查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发现问题
(一)宣化县旷达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植被后期管护不到位,植被恢复成活率不高;
(二)中电投宣化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宣化风光互补发电工程二期光伏发电50兆瓦项目截排水措施不到位,局部冲刷严重;
(三)荣盛京宣张家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锦绣澜住宅小区二期A工程项目土方临时苫盖不到位;
(四)张家口普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花都水岸一期项目土方临时苫盖不到位。
二、处理结果
以上四家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未按规定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我局执法人员对荣盛京宣张家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家口普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电投宣化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宣化县旷达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高度重视检查中出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进行整改。
张家口市宣化区水务局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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