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ngjdb/1565573707162 | 体裁分类:机关简介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 |
发文日期: 2018-12-31 | 发布机构:南关街道办事处 | 文号: |
一、全面负责本街道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主要负责大气、水、土壤及其他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的协调工作。
三、社区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受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信访工作。
四、配合区生态环境局开展环境执法,对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巡查,并向街道和生态环境局报告有关情况,按规定及时处置。
五、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共同参与和社会监督。
电话:3087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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