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ngjdb/1565571627668 | 体裁分类:机关简介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 |
发文日期: 2018-12-31 | 发布机构:南关街道办事处 | 文号: |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实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严格按照方针政策执行,做好辖区困难群众的服务保障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工作。
(四)负责住房保障工作,低保户房补及廉租房、公租房的申报工作。
(五)负责残疾人各项工作,申报残疾人补贴,办理残疾证工作及其他残疾人事业工作。
(六)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指导社区居委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建设。
(七)负责退役军人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拥军优属工作。
(八)负责老年人、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做好服务,完善制度。
(九)负责殡葬的宣传指导工作,保障辖区的火化率。
电话:3087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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