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sphscjdglj/1603160942348 | 体裁分类:行政处罚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文日期: 2020-10-20 |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张宣市监处〔2020〕24001号 |
张家口市宣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张宣市监处〔2020〕24001号
当事人:宗寿刚(宣化县京大化妆品经销店)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 宣化县京大化妆品经销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130721600087446
住所(住址):张家口市宣化区洋河南镇安平西街(湖岸小镇底商)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宗寿刚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1378532。。。。 其他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张家口市宣化区洋河南镇安平西街(湖岸小镇底商)
2020年2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位于张家口市宣化区洋河南镇安平西街(湖岸小镇底商)的宗寿刚(宣化县京大化妆品经销店)于2020年1月在网上从石家庄市共购进100包口罩,进价为20元/包。至2020年2月19日,以25元/包的价格售出60包。留作自用20包,待售20包,销售的口罩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经查证,当事人宗寿刚(宣化县京大化妆品经销店)对外销售口罩,未明码标价,其行为属于未按规定明码标价销售商品的违法行为。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2020年2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的《现场笔录》1份和现场检查照片2张,证明当事人涉嫌未按规定明码标价销售口罩。
证据二: 2020年2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的《询问通知书》1份,证明我局已经通知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的时间、地点和所需材料的事实。
证据三:2020年2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涉嫌未按规定明码标价销售口罩,违法所得300元。
证据四:2020年2月20日,当事人提供的口罩销售票据复印件2份,证明当事人违法所得300元。
证据五:2020年2月20日,当事人提供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证明当事人身份的真实性。
证据六:2020年2月20日,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主体资格的真实性。
以上证据均由当事人、检查人、询问人、被询问人签字认可。
2020年2月24日,张家口市宣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宗寿刚(宣化县京大化妆品经销店)送达了《张家口市宣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张宣市监处告〔2020〕 24001号)和《张家口市宣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张宣市监听告字〔2020〕24001号),告知当事人我局拟进行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金额等,同时也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享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宗寿刚(宣化县京大化妆品经销店)在法定期限内未向张家口市宣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陈述、申辩、要求听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重行政处罚:……(2)在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或者社会安全事件期间实施违法行为的……”,《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九)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九)对纳入价格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范围的商品和服务实施价格违法行为的;”之规定,应当从重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一)不标明价格的;”之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00元整;
2、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建行张家口宣化支行,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牌楼东街7号,账户:张家口市宣化区财政局,账号:13001675108050506124。逾期不缴纳罚没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于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张家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于六个月内依法向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张家口市宣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 章)
2020年2月28日
(张家口市宣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本文书一式 两份, 一 份送达,一份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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