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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0-07-08 |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 文号: |
宣行审〔2020〕54号
张家口市宣化区行政审批局
关于准予宣化区幸福托老院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决定书
宣化区幸福托老院:
你院报来的申请变更材料收悉。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行政许可法》, 经审核,决定准予你院将法定代表人由刘国伟变更为刘国庆。
张家口市宣化区行政审批局
2020年7月7日
张家口市宣化区行政审批局 2020年7月7日印
(共印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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