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简体 | 繁体  手机版
体裁分类:部门工作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日期: 2026-09-10
发布机构:民政局 文号:

张家口市宣化区民政局 关于宣化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券合规使用的提示

广大老年朋友及家属、各养老服务机构及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精神,扎实推进我市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稳步实施,严格落实专款专用要求,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精准使用,确保养老惠民政策公平公正、依规落地,现就我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券(以下简称“消费券”)合规使用相关要求提示如下:

一、适用范围

消费券为财政专项惠民补贴资金,专项用于60周岁及以上居住在宣化区域内、经评估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评估认定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的老年人(不含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各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及个人要严格恪守补贴资金专用属性,消费券实行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形式变相套现、折现,具体适用范围如下:

(一)机构养老服务。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在宣化区民政局备案的正规养老机构入住产生的合规费用,包含床位费、专业护理费、基础膳食费,覆盖长期入住养老、短期喘息托养等机构养老服务场景。

(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购买宣化区民政局准入并备案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所产生的费用,涵盖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等生活照料服务,以及聘用养老护理员、基础照料服务、探访关爱服务、健康管理服务等合规养老服务支出。

(三)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用于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首次失能等级能力评估产生的合规服务费用。

消费券仅限本人实名制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对象发生死亡、失能等级下降等不再符合享受条件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消费券。

二、严禁事项及追责要求

为严肃政策执行纪律,规范全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核销流程,坚决杜绝违规套现、套取资金等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现明确所有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商及个人严禁发生以下行为:

(一)严禁虚假消费套取资金。各养老服务机构及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劝说、诱导、欺骗失能老年人开展虚假消费、空单核销、重复核销等违规操作,严禁通过各类虚假手段套取养老服务消费补贴专项资金。

(二)严禁篡改伪造台账凭证。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篡改、伪造消费台账、上门服务记录、现场核验凭证、核销单据等资料,规避行业监管、隐瞒违规使用补贴资金的行为。

(三)严禁虚增服务违规核销。严禁虚构养老服务项目、虚增服务时长、虚报消费金额,出现无服务核销、少服务多核销、超范围核销等违规套取财政专项资金的行为。

(四)严禁私下交易返利套现。严禁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与老年人及家属私下串通交易,通过兑换现金、返还差价、返利优惠等方式变相套现、违规牟利。

(五)严禁冒用身份违规抵扣。严禁借用、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申领、使用消费券,严禁违规代刷、截留、批量核销消费券,严禁将补贴券用于购买保健品、生活用品、药品等非养老服务类项目。

养老服务消费券属于财政专项惠民补贴资金,任何套取、骗取、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一经核查属实,区民政部门将依法依规采取作废违规消费券、冻结机构核销权限、全额追回被套取财政资金、暂停服务准入资格、全区行业通报批评等处置措施。对存在多次违规、恶意套取资金、情节恶劣的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将从严从重处理,依法取消其养老服务或能力评估备案资质、纳入社会失信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公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机构及个人,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畅通监督举报渠道

为切实规范我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资金管理,保障惠民政策落地见效,维护广大失能老年人合法权益,现公开监督举报投诉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广大群众、服务对象可在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通过电话、线下反馈等方式,举报养老服务机构及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违规使用、套取补贴资金等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相关部门将对举报线索逐一核查、从严督办,对查实的违规问题坚决整改、严肃追责,全力保障我区养老惠民政策规范、公平、高效实施。

特别提醒:“民政通”官方平台不会以任何形式索要验证码、密码、银行卡号等敏感信息。请广大老年朋友务必提高警惕,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切勿向陌生人透露上述信息,更不要轻信陌生来电进行转账操作,谨防上当受骗。如遇可疑情况或存有疑问,请及时通过民政部门公布的咨询电话核实确认。

 

监督投诉电话:

宣化区民政局养老服务股  3051835(机构养老服务)  

宣化区民政局老龄工作股  3051809(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

    监督投诉邮箱:xhqllb3051859@163.com

地址:宣化区府城南大街36号 宣化区民政局203室

 

 

张家口市宣化区民政局

2026年9月10日


打印 分享至: 关闭本页

版权所有: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冀ICP备09047917号-1
网站标识码:1307050001   冀公网安备:13070502000121   宣化区人民政府办公电话:0313-3239029  

网站地图

温馨提示

欢迎您使用本网站互动功能!本网站互动用户已实现与河北政务服务网统一登录,如上图所示,新用户请点击[注册]打开河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如果您已完成注册,请点击[登录],从河北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可自动返回到本网站互动版块,然后您就可以写信提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