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体裁分类:部门工作 |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 发文日期: 2026-05-19 |
| 发布机构:民政局 | 文号: |
张家口市宣化区民政局关于开展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组织和个人备案工作的公告
为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提升殡葬服务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实行备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除殡仪馆、骨灰堂、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外,凡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殡葬服务代理、用品代购、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二、备案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所有符合条件的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向宣化区民政局备案。
三、备案材料
1.社会殡葬服务主体基本情况(备案登记表)。
2.营业执照或依法取得的相应资格材料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从业人员资质复印件。
4.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
5.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及收费标准、计价单位。
四、备案流程
(一)申请提交:符合备案条件的组织或个人向区民政局提交书面备案材料。
(二)材料审核:受理人员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三)信息公示:区民政局将已备案的社会殡葬服务主体信息依法向社会公示。
(四)变更注销:备案信息发生变更,需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变更申请。停止从业的,需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注销备案。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府城南大街36号院宣化区民政局401室
咨询电话:3051805
附件:1.社会殡葬服务主体(组织)备案登记表
2.社会殡葬服务主体(个人)备案登记表
张家口市宣化区民政局
2026年5月19日
社会殡葬服务主体(组织)备案登记表
备案号:
基本信息 | |||
组织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经营性质 | £个体工商户 £企业 £其他服务组织 | 成立时间 |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码 | 电子邮箱 | ||
经营场所地址 (详细到门牌号) | |||
经营场所产权 | £自有 £租赁 | 租赁期限 | |
从业服务信息 | |||
从业人员总数 | 是否有专业资质 | £是 £否 | |
经营范围 | (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填写) | ||
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 (明确标注项目名称、计价单位、收费金额) | ||
合规从业承诺 | |||
本人及组织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殡葬管理条例》及国家、省、市、县殡葬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诚信守法经营,明码标价、规范服务,绝不违规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诱导大操大办、倒卖逝者信息及家属信息,自觉抵制封建迷信陋习,主动接受民政及相关部门监督管理,如有违反,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 |||
法人/负责人签字 | 组织盖章 | ||
审核备案意见 | |||
材料审核情况 | £材料齐全,符合备案要求 £材料不全,需补正 | ||
审核人签字 | 备案部门盖章 | ||
备案时间 | 年 月 日 | 备注 | |
社会殡葬服务主体(个人)备案登记表
备案号:
基本信息 | |||||
姓名 | 性别 | £男 £女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户籍地址 | |||||
经营场所地址 (详细到门牌号) | |||||
从业类别 | £自由从业者 £服务团队成员 £其他 | ||||
从业服务信息 | |||||
从业范围 | |||||
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 (明确标注项目名称、计价单位、收费金额) | ||||
从业年限 | 年 | 有无相关资质 | £有 £无 | ||
合规从业承诺 | |||||
本人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殡葬管理条例》及国家、省、市、县殡葬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诚信守法经营,明码标价、规范服务,绝不违规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诱导大操大办、倒卖逝者信息及家属信息,自觉抵制封建迷信陋习,主动接受民政及相关部门监督管理,如有违反,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 |||||
本人签字 | 盖章或按手印 | ||||
审核备案意见 | |||||
材料审核情况 | £材料齐全,符合备案要求 £材料不全,需补正 | ||||
审核人签字 | 备案部门盖章 | ||||
备案时间 | 年 月 日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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