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rsj/1608706666531 |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
发文日期: 2020-12-09 | 发布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宣人社字〔2020〕56号 |
张家口市宣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对宣化区医疗批发行业用工情况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相关股室,二级局:
《对宣化区医疗批发行业用工情况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张家口市宣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9日
张家口市宣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宣化区医疗批发行业用工情况随机抽查
实施方案
根据《宣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用工单位经营行为,我局决定对辖区用工单位主体实施“双随机”内部抽查。
一、抽查对象
我辖区处于经营状态的所有医疗批发行业用工单位。抽查比例为15%。
二、抽查内容
此次抽查内容是对用工单位的用工行为的定项抽查。重点检查内容为(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2)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3)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三、名单抽取
检查人员名单从我局执法人员名单库中结合工作实际并坚持回避原则抽取成立2个检查小组,每个检查组随机抽取2名检查人员。
三、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劳动监察大队负责牵头用工单位“双随机”抽查工作。
2、劳动监察大队负责指导抽查中发现的违法案件查处,重点是支付工资情况的查处。
3、监察科负责对“双随机”抽查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检查方式
经营行为检查采取实地核查,并严格按照检查规范进行,对市场主体进行实地核查,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由检查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实地核查表上签字盖章确认。
(三)抽查结果公示
抽查结束后,将抽查记录和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系统,并通过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检查结果正常的,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向社会公示。
四、工作要求
1、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积极探索、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公平、高效、透明地落实好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确保做到双随机抽查全覆盖。
2、要严格纪律,杜绝随意检查,扰乱企业正常经营,坚守廉政底线。认真负责地落实好 “双随机”抽查工作。
3、检查时间从12月11日开始至12月25日结束。
张家口市宣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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